校内各单位:
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(渝教办函〔2018〕195号)文件,孔子学院总部于2018年起开始受理补发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》。为做好我校荣誉证书申请及补发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证书补发范围
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,由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(或教育部)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(不包括汉语教师志愿者)。
二、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提交《荣誉证书登记表》(附件1)和《申请人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。材料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。。
三、申请程序
(一)填写申请
申请人需登陆注册、填写并提交《荣誉证书登记表》,下载打印《荣誉证书登记表》,递交至校务部涉外科(恪勤楼414)。
(二)信息审核
教师提交的《荣誉证书申请表》和《申请人信息汇总表》(一式两份)由校务部涉外科负责审核,然后上报重庆市教委。
(三)颁发证书
经重庆市教委初审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终审,确定颁发对象,并由汉推基地负责统一颁发证书。
四、材料受理
校务部涉外科负责材料受理工作,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务部涉外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蒲老师;
电 话:49891705;
电子邮箱:438050873@qq.com
特此通知
附 件:1.
2.
校务部
2018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