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重庆市教委《关于开展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教委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1.已达研究期限应结题尚未结题的项目;
2.已到研究期限应结题的项目,如本次未申请结题,请提交纸质《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》(附件4),每个项目可申请延期1次,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。
二、结题材料要求
(一)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
项目结题验收证书、.项目研究报告、项目申报书、项目合同、研究成果附件(包括论文、著作、专题报告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明等)以及其他反应项目成效的材料。
(二)附件材料要求
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;项目研究发表的成果,应标明“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项目(项目编号)〔Supported by XX projec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gram of Chongqing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.(No……)〕”。
三、时间安排
2018年12月10日(星期一)前将结题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科技部605室,电子版一并发送至cqwlxykyc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验收时间安排在12月,具体日期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姚昱岑;电话:49891793。
附件:1.结题验收证书
2.项目研究报告提纲
3.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细则
4.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
科技部
2018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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