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党建创新工作情况的通知
校内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:
根据学校《2018年党务干部工作绩效分配办法》,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2018年党务干部工作绩效包括基础工作、党员管理、发展党员、党建考核、创新工作、专项工作、扣减项目等七个部分。其中“创新工作”用于奖励各单位党建工作形成特色亮点,如工作案例被推荐到上级部门,工作成效在区级以上媒体上进行报道,按照“六有”标准建设党建工作阵地等。
若符合上述条件,请以党总支(直属支部)为单位,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相关印证材料报恪勤楼319办公室(其中电子件发)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审后,报学校党委核定具体额度。
特此通知
教工部
2018年12月20日